福建省推行行政审批“五个规范”“四个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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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相关通知精神,近日福建省政府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提出要求。通知明确,要推进全省行政审批实现“五个规范”和“四个统一”,即规范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统一行政审批事项的统计口径和目录、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统一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统一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规则。
按照通知要求,福建省将以推进“一个窗口”受理、实行受理单制度、办理时限承诺制度、规范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推进并联审批和“三集中”审批改革、实行网上受理与审批、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程序、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严格控制审批和严禁变相审批等10项措施为重点,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社会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确保行政审批在法治轨道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