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5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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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8日,省审计厅厅长何丽娟同志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作了《关于2015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同时,省审计厅首次将整改情况报告同步向社会公开。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今年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思路清晰、措施扎实,富有成效。我厅首次在整改情况报告中对所有实施整改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公开点名,以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对此表示充分肯定。
近两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创新审计查出问题督促整改的方式方法,逐步完善以省人大监督、省政府主导、审计部门参与、被审计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落实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是人大提前介入,加强调研走访。针对以往审计整改中存在“以报告整改报告”的现象,在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省人大提前介入,以问题为导向,主动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财经专家和审计、财政、人社等部门代表组成调研组,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部分典型问题、社会关注度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到相关地区和部门进行实地调研走访,了解问题整改情况。
二是强化督查督办,狠抓责任落实。省审计厅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将查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直接发送给相关主管部门;省政府还将报告反映的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督查督办事项和机关绩效考核的内容,采取实地督查、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审计整改到位。
三是重视制度建设,注重强本固基。各地各单位建立了整改问题台账制和销号制,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省审计厅设立专门的整改监督处,建立审计整改检查跟踪机制,除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后续跟进检查外,还将上一次审计整改执行情况作为每次审计的一项必可不少的重要内容。
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凸显整改力度。省政府督查部门结合督查督办工作,采取了领导约谈、启动问责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单位也以问责为抓手,对重大违规、履职不作为等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五是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提升整改效果。省审计厅建立了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部门合作与信息共享,发挥联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