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云浮市云安区财政局部门预算
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云浮市云安区财政局共设置有 16个职能股(室)、管辖属下6个财政所、区纪委、监察局派驻财政局纪检组、监察室 1 个。
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农村财务等方面的地方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地方税收制度和规定的拟订。
2.拟订我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3.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和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4.制订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组织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
5.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区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管理和监督彩票发行与彩票市场;管理国债发行、兑付及相关工作;管理政府债务、政府贷款业务、财政票据。
6.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和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涉外企业财务制度。
7.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8.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等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5年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6名,工勤编制为 5名,事业单位编制为 57 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 为11 名。2015 年末区财政局在职总人数为9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0.5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规模、各类支出预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6年支出预算113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30.53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714.53万元,占支出的63.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43万元;项目支出416万元,占36.8%。
(二)“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2016年无作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反映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016年度我局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比去年实际支出33.2万元减少了26.2万元,减幅为78.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影响的。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主要是用于监督检查和业务联系等等工作过程中所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
3.公务接待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大型活动及上级检查调研、工作交流等等的接待支出。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比去年实际支出18.55万元减少0.55万元,减幅为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