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发恩德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 : 2017-06-30 00:00 来源 : 云安区云浮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 浏览次数 : 16031次字号:

110kv发恩德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文件链接

关于110kv发恩德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云环验〔2016〕050号

2016年6月16日

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省环境保护厅或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766-8827665,传真:0766-8827665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7300)。

 
   关于广东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110kv发恩德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成文.doc
TOP】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