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编办2018年再推十四项“改革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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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夏中卫市编办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紧紧围绕中卫市委“转型追赶、高质量发展”主线,当好深化改革“操盘手”、“挑山工”,主动谋划再次推出十四项“改革套餐”,为大力实施“三大战略”中卫方案、全面落实“五个扎实推进”重点任务、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紧扣中央部署,统筹推进地方党政机构改革。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新一轮地方党政机构改革。
二、聚焦职能转变,统筹推进四项行政审批改革。一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与国务院、自治区改革部署和法律法规“废改立释”相衔接,及时做好中卫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规范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对照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清单和自治区各行业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按照同行业同系统清单口径统一、标准统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县(区)部门权力清单,打造权力清单“升级版”。三是不断推进规范完善证照清单。持续加大涉企涉民证照事项清理力度,坚决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四是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配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集中事项梳理、审批流程固化、信息化水平提升、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等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
三、突出服务大局,着力深化五项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深化卫宁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紧扣中卫市委、政府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在自治区批准设立卫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上,争取设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卫宁工业园区统一管理、整合发展、统筹服务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在2017年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基础上,逐步深化县(区)跨行业跨领域相对集中综合执法改革。三是深化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按照自治区部署,调整优化市、县(区)环保机构和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构建职权清晰、管理顺畅、简约高效的环保体制机制。四是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持续深化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五是深化相关领域体制改革。指导试点县(区)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群团体制、司法体制、金融监管体制等专项改革和卫生计生、文化市场等领域行业综合执法改革,认真做好审计管理体制改革。
四、坚持精简效能,创新实行四项管理措举措。一是创新坚持机构编制“1235”管理机制,探索推行部门(单位)结构性超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预警告知制度,确保机构、编制不突破自治区核定的总量。二是创新推行空余编制集中管理、编制“周转池”制度等,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动态管理七项规定,统筹使用各类机构编制资源。三是创新完善“5+X”督查体系,抓实抓细抓常机构编制核查、日常检查、联动巡查、联合审计、联动审批五项工作。四是创新建立县(区)业务指导协调机制。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县(区)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建立县(区)机构编制事项报备制;强化县(区)机构编制工作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