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人民医院行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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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人民医院行风廉政建设
(一)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1、病人的权利:医治权,病人有权得到符合有关机构认可标准的医疗服务;知情权,病人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包括诊断、病情发展、常见后遗症及治疗计划,有权在做检查或手术前,知道其目的、危险程度、费用及有无其他方法可以代替等;有权知道有关病情及治疗方面的资料;决定权(选择权),病人有权在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后,再决定接受哪一种诊治方法的权利;有权接受或拒任何药物、检查或治疗方法的权利,但应承担对所做决定可能引起的后果;隐私权,病人有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被保护的权利;监督、投诉权,病人有权利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管理、后勤、管理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监督,有权向医院有关部门投诉、反应意见,并得到及时的调查和回复。
2、病人的义务:尊重医务人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与诊疗活动有关的病情、病史等情况,配合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治疗和护理;应遵守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诊疗计划;配合医疗机构根据病情要求您转诊或者出院的安排;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不得强行要求医护人员作出超出其救治能力和执业范围的医疗行为,不能要求医护人员提供不正确医学证明书及病历资料。
(二)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2018年,我院没有国内外企业、协会、学会等赠送现金、药品、医用耗材、医疗仪器设备,资助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学术交流、人员培训等学术活动。
(三)服务投诉方式和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1.院内投诉电话:0766-8612617、0766-8636118
2.上级部门投诉电话:0766-8638938
(四)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根据《转发关于做好公立医院行风建设阶段性总结的通知》、《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国卫纠发〔2017〕1号)文件要求,我院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增进和谐医患关系为目标,大力推动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努力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诚信、安全的医疗服务,促进我院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我院2018年1-10月开展的行风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入推进医院行风建设。
为有序推进行风建设工作,我院制定了《云浮市云安区人民医院加强行风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医院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医院监察室工作人员兼任行风建设人员。
二、多措并举,着实开展行风建设
1、大力普及行风教育培训,深入开展行风建设
一是为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把握“九不准”规定的内涵,坚决贯彻落实“九不准”规定,我院采取扎实有效的宣传措施,充分利用医院的微信公众号、网站、标语和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宣传和营造评议活动氛围,先后在医院门诊大楼等显要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同时采取全院集中学、科室组织学、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以支部、科室为单位,重点传达学习了上级卫计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全院职工严格遵守和执行“九不准”,确保职工学习率和知晓率均达到100%。
二是认真抓好贯彻执行。我院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责任书》,要求各科室及个人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医院纠风专项整治、医德医风建设等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从严把关,从严督导,奖优罚劣。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是本科室“九不准”活动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工作不力,科内发生违反“九不准”规定造成重大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其给以降职、免职、党纪政纪处分,并将各科室及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中中,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制。我院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对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体责任,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贯彻执行,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各部门、科室第一责任人作为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了医院投诉举报电话(0766-8612617),公开意见箱和来信来来访等形式,接受举报我院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同时,医院组织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采取重点抽查方式,组织开展全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检查,坚持边查边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务求实效,将贯彻活动逐步推入深化。
五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我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活动,深入开展“九不准”行风建设活动,总结经验,找准导致不正之风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了《云浮市云安区人民院工作人员服务规范》、《云浮市云安区人民院医德医风建设奖惩规定》及《云浮市云安区人民院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制度》等制度,从思想道德机制、管理机制、制约机制入手,建立行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2、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我院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行业纪律,狠抓源头管理,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规范医药购销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建立用药和医用高值耗材公开公示制度,推进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加大药品和疫苗生产、流通领域监管力度。
二是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三合理”(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诊疗)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促进规范诊疗行为。
三是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开展防范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切实防范“统方”行为,结合科室工作实际,制订防止违规统方制度,限定各科室、各职级人医技人员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有关信息的权限,并进一步完善“阳光采购”、“阳光用药”制度。医院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药品均通过省统一平台进行采购,并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合理用药,严肃查处大处方等损坏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在努力减轻病人住院费用上下功夫,尤其在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及严格限制高值耗材使用上在科室中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对科室控费工作不力及超标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3、强化医院文化建设,深化作风建设,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一是在全院大力开展宗旨、价值观、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组织广大医务人员深入学习《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刑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了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具有医院自身特色的文化建设,推动科学精神、工匠精神、人文精神、担当精神、民主精神、廉洁文化及和谐文化的建设。同时加强正反典型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引导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是培育人文理念,提升人文素质。我院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将“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为了一切病人”的服务理念贯穿于临床医疗服务工作的始终,努力创建医院文化品牌,培育医院精神,积极引导职工自觉树立主动服务、亲情服务、诚信服务、人道服务、病人至上五种服务意识。工作中,我院注重加强医院文化阵地的建设,办好院报、宣传窗、黑板报,建立职工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等,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以文明、健康向上的文化凝聚人心。
三、自查情况
在省、市、区医改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我院2017年7月15日起,全面落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自医改以来,我院患者、群众反应平稳,医院亦未曾发现有新的违反“九不准”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经自查,2018年,我院查处医药回扣0宗,查处收受红包0宗,行风举报投诉0宗。同时,经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的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我院患者满意度综合评价为85.05分,员工满意度综合评价为93.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