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学习】国家安全法学习
发布时间 :
安全,是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树立在第一位的标杆。无论是学习、生活,还是工作,我们都应该记住平安是生命中的100%。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每年的4月15日,于2015年7月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上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新版《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确立了国家安全工作的方方面面。
2017年2月7日,习近平主持召开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努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为什么把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国家安全,你我都是受益者。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运用人力和技术的各种方法手段,对我国家安全利益造成严重威胁。
熟记12339,遇事拨打不犹豫。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