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邹平市四措并举构建科学高效的权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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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健全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科学性,邹平市立足实际,严格监管,及时调整,四措并举构建科学高效的权责体系。
坚持“确权”“晒权”,公布权力清单,用权受监督。构建科学高效的权责体系,明确各部门行政权力是关键。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严格审核各单位行政权力,确保每一项行政权力都有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合理明确,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划分明晰,非行政权力事项不得纳入权力清单,共梳理出46个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4285项,并向社会公布,接收群众监督。
坚持“减权”“清权”,取消不必要审批,激发市场活力。及时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依据和上级取消的行政权力,大力削减不合法、不合时宜行政权力事项,持续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坚持“放权”“让权”,深化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持权责统一,梳理出经济发达镇行政权力事项106项,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的原则,再次将经济发达镇急需管用且能有效承接的23项行政权力列入放权目录和权责清单;推进乡镇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完善便民服务中心职能,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坚持“制权”“优权”,强化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构建科学高效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在权力清单调整后,及时上网公布,同时完善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晒出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办理场所等要素,并不断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改进服务。同时加强行政权力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坚持用制度管权,依制度用权,强化全过程监管,构建科学高效的权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