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开展云浮市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6-05 09:28 来源 : 云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 14697次字号:

关于开展云浮市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日期:2019-06-04)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资字〔2019〕100号)要求,现开展我市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备案等程序后择优进行扶持;未入选项目作为储备项目列入项目库,符合下年度项目资金扶持方向的择优扶持。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网上在线申办及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等申请资料进行申报。

二、申报范围

云浮市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组织实施的方向类别包括提升科技型中小企创新能力及促进国家高新区创建、引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项目、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地市科技服务能力等,申报范围及条件详见《云浮市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指南》(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符合申报指南要求。

(二)申报单位为市内注册的法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符合项目限项申报及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不得进行申报。(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四)各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资料时必须认真选择所申报的“专题名称”、“专题编号”。具体指南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五)项目申报时必须提交的附件: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财务印章),企业法人须提供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盖财务印章),以及各专题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虚构和夸大,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各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须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可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项目一经立项,申报的承诺、任务、目标、预算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无合理依据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七)申报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粤科监审字〔2017〕102号)有关规定处理。

四、申报程序

(一)采取网上在线申办及纸质材料报送方式。1.项目网上在线申报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按要求进行申办(未注册的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办),申办应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资料等。2.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为A4幅面,按目录顺序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二)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审核、汇总申报项目,并出具正式推荐文件报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申报项目请直接报市科技局。

(三)项目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等纸质申报材料请按时报送各专题对应业务科室。

五、申报时间

项目在线申办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日17时;纸质资料报送各县(市、区)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 3日17;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9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云浮市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指南.doc

附件2: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创建国家高新区工作专项申报书.doc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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