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立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发布时间 :
云安环验[2019]90号
关于华立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广东华立园科技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华立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和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经现场检查和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华立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都杨镇都杨工业园,项目公寓占地面积46071.40平方米。项目拟建13幢公寓楼分别为1#-13#公寓楼,本阶段验收的内容为华立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1#-4#、7#-8#公寓楼,共6幢,建筑面积53509.47平方米。
二、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公寓楼设有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公司清运。
三、根据现场检查,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审批意见(云环建管函【2012】12号)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项目符合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和建议
(一)加强你单位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控制。
(二)构筑物内建设经营餐饮、娱乐场所、休闲场所等项目,必须重新办理环评文件报批手续或备案手续。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