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华立城市职业学院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发布时间 :
云安环验[2019]99号
关于广东华立城市职业学院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你司报来的《广东华立城市职业学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和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经现场检查和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广东华立城市职业学院建设项目位于云浮市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内,项目占地面积31214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9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7.15万元,规划在校师生共约3240人。
二、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废矿物油等。教学楼设有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公司清运,废矿物油交由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根据现场检查,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审批意见(云环建管函【2011】118号)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项目符合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和建议
(一)加强你单位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控制。
(二)构筑物内建设经营餐饮、娱乐场所、休闲场所等项目,必须重新办理环评文件报批手续或备案手续。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