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2019年上半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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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云浮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对“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一、积极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情况。
云浮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广东省深化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先后出台了《云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等4份制度和意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压缩审批时限,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持续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如:优化企业用能营商环境方面的用水业务报装从改革前承诺时限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6个工作日办结;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方面的“实施环评报告书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承诺办结工作时限分别从60 个工作日和20个工作日压缩到18个工作日和6个工作日。
(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以更大力度、更优政策、更好服务支持实体企业发展,云浮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云浮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及《云浮市关于印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性文件,切实推动了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等各相关部门及时对照“行政收费目录清单”,清理清单中已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的问题。
1.优化企业用能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方面
至2019年3月底,2家自来水公司未公开企业/居民申请用水安装工程各项费用的计价依据、收费标准;2家供水单位违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用水报装的前置要件;1家自来水公司用水报装时需提交多份同一内容的材料如身份证等;3家燃气公司的公共服务事项未按规定进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1家燃气公司仍未编制和公布企业用气报装办事指南。
2.深化公安领域“放管服”改革方面
云浮市和新兴县公安局违规为申办材料不符合居住条件的12名港澳台居民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审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出入境证件和流动人口居住证所时要求提交多份同一内容材料如身份证、租住合同等,增加群众办事成本;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办事指南未及时更新,部分内容不符合省新政策要求。新兴县公安局违规要求申请人提交《购房入户申请书》作为办理户口迁移前置要件。
3.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方面
(1)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及其云安、郁南分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告书、排污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未实现压缩法定时限70%以上的目标;有63宗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超承诺办结时限2个至84个工作日不等。
(2)云浮市生态环境局郁南分局未按省的规定编制排污许可证变更和注销事项办事指南。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和郁南分局未按规定向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企业当场出具受理凭证共189宗。
(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及其云安分局、郁南分局企业排污许可证延续与变更、企业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延续等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所需材料不够优化,如要求企业提交已在首次办证时提交的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可在本部门查阅到的排污许可证等材料,增加群众办事成本。
(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和郁南分局窗口印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及年审”“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事项的办事指南要求提交与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的同事项办事指南不一致的资料,未及时更新。
4.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方面
(1)云浮市和郁南县自然资源局仍未建立完善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内部会审机制。2017年至2019年云浮市和郁南县自然资源局共有12个用地预审事项和13个用地报批事项未经会审。
(2)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未按规定压缩审批时限70%以上的目标,且有6宗超承诺办结时限6个至84个工作日不等。
(3)郁南县自然资源局未按规定向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企业当场出具书面受理凭证共3宗。
(4)云浮市和郁南县自然资源局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等行政审批事项要求提交的材料不够优化,仍要求办事者提供可由本部门或本级其他部门提供的资料,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
(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问题。
1.有2家自来水公司无依据收取2018年生活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滞纳金和电排站养护费,涉及金额34.99万元(审计指出后上述2家公司已停止收取)。
2.有3个单位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618.29万元(审计指出后1个单位已全额支付工程款575.16万元)。
三、审计整改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部门采取边审计边督促整改、按季度报告的方式,已就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向有关地区和部门出具了相关审计文书,提出整改和纠正的意见及建议,相关部门已经采取或者正在研究制定有关整改措施,加大力度推进国家和省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截至2019年6月底,已经到达整改期限的24个问题中,15个已经整改,9个正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