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新发昆仲石材工艺厂年产花岗岩毛板1000平方米、圆柱500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19-10-18 16:56 来源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 浏览次数 : 14648次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云安区新发昆仲石材工艺厂年产花岗岩毛板1000平方米、圆柱500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1018日至201910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平安道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527500

联系电话:0766-8616971

传    真:0766-86169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云安区新发昆仲石材工艺厂年产花岗岩毛板1000平方米、圆柱500平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新发昆仲石材工艺厂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石岩旧324线旁(国宏厂对面)

环评机构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石岩旧324线旁(国宏厂对面),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8622,东经112.0030,项目主要从事来料加工:石材,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均来料加工,计划年产花岗岩毛板1000平方米、圆柱50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粉尘

项目在绳锯、切边、仿形、圆柱工序中采用湿法作业,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废气(以颗粒物表征)。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12,J.A.奥里蒙、G.A.久兹等编著张良璧等编译),在生产工序中产生的粉尘量约为0.05kg/(t石材)(厚度2.2cm,花岗岩密度2.6-2.8吨/立方米。本项目取2.7吨/立方米)。本项目年加工花岗岩荒料90m3(243t/a),则项目粉尘总产生量为0.0122t/a,产生速率为0.00508kg/h。

本项目设备自带喷水装置,在绳锯、切边、仿形、圆柱工序中,会对刀头、打磨装置与石材接触位置采用边喷水、边加工的方式,绳锯、切边、仿形、圆柱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喷水处理后,废气中的粉尘被水湿润后形成较大的颗粒,受重力沉降沉于水下,进入沉淀池。本项目设备均在室内运行,厂房仅设一面敞开作为采光和进出原料产品使用,大大降低了无组织粉尘外逸。同时,将加强管理,定期清扫厂房,清洗设备,去除附着于厂房和设备的粉尘,减少二次扬尘。通过以上措施,粉尘去除效率约为80%,因此本项目湿法作业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总量约为0.00244t/a。

2)废水

1)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湿法作业产生的喷淋废水。结合循环水泵的流量为2m3/h,项目喷淋,其用水量约16m3/d(即4800m3/a)。其中新鲜水量为0.8m3/d240m3/a),循环水量为15.2m3/d4560m3/a)。石材废水中主要含有石粉(成分为SiO2CaOCaCO3 等)及冲洗泥沙等,该废水特征污染物为悬浮物(SS),污水中颗粒呈悬浮,分散度高。建设项目在厂区设置有相关引水沟,将生产废水集中引排到厂区沉淀池(6m×4m×2.5m)沉淀过滤,经过该处理去除大部分SS后,过滤出的清水通过水泵和管道回用到车间使用。

2)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不在厂区内食宿。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 1461-2 014),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标准》(DB44/T1461-2014)后并考虑石材加工行业员工实际生活用水情况,工作人员生活用水系数按40L/人•算,则员工生活用水量为0.24m3/d,即72m3/a。产生的污水量按总用水量的90%计算,则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约0.216m3/d64.8m3/a),建设单位经化粪池及格栅处理后,定期清理,由槽车运往周边山林用作树木灌溉用水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绳锯、仿形机、中切机、圆柱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0-95dB(A)之间。

为尽可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具体的噪声源治理措施如下:①合理布局噪声源②对磨光机、切边机等强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且设备底座均应设置防震装置;③定期检修设备,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④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污染源的影响;⑤增加厂房靠近敏感点一侧的密闭性,如设门窗等,并可在厂房外种植一些绿色植物;⑥严禁午、夜间生产。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各种生产设备的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的减小,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石材边角料、残次品以及沉淀渣。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成分主要是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包装纸等,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0.9t/a,生活垃圾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进行处理。

2)石材边角料、残次品产生量为72.9t/a。石材边角料、残次品经收集后存放在厂内固废暂存点,定期委托资源回收公司清运。

3)本项目沉淀渣为定期清捞,沉渣的产生量约为9.72t/a,定期委托专业石材废渣处理公司统一收集、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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