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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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云安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区政府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委区府办信息督查室联系(地址:云安区明珠路11号区府大院四楼,邮政编码:527500,电话:0766—8613188)。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要求,云安区认真组织辖区内政府网站开展普查,切实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对所填报数据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审核把关工作,并对纳入普查范围的62个政府网站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经过整改,有效解决了部分政府网站存在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消除了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
(二)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云安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于2015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参照省、市的建设规范要求,设置了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高校信息、医疗卫生、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文化机构及国有企业等信息公开栏目。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云安区认真总结了上年度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编制了云安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于2015年3月底前在云安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修订更新工作。结合云安区实际,修订了云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于2015年3月底前在云安区公众信息网对目录及时更新。
(五)做好政务公开各项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2015年全区信息发布数量达11472条;发布信息发布数量情况通报7期次;上报政务督查相关材料102多篇;向社会公布云安区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共12条次;编印《云安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及向社会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重点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5年,区政府办公室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云安区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区政府办公室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主要存在问题
(一)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
(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个别镇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细化不够,实质性内容有待丰富,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有待健全。
(三)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