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旺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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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府干〔2019〕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陈旺庆同志任区台港澳事务局局长(保留正科职),其区政府台湾事务局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黄树清同志不再担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潘建铨同志不再担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主任科员职务;
刘树强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其区经济发展研究室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黎建铭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其区应急办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冯子雄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杨礼强同志任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江超雄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其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彭石清同志任区招标采购中心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区招标采购中心主任职务;
陈娟婷同志区档案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刘志容同志区档案局主任科员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谭炽源同志区文化和体育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周兴锐同志区文化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吴达强同志区文化和体育局主任科员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廖爱群同志区文化和体育局主任科员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杨 帆同志区旅游局主任科员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李展俊同志区旅游局按副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张 汉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按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其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按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刘月林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其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陈国良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其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黄金德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其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按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冯春霞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其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云安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张石坚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其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云安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叶明强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局按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其区林业局按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黄荣才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其区林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何桂泉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局按副科级干部职务层次管理干部,其区林业局按副科级干部职务层次管理干部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麦銮昶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局按副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其区林业局按副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曾庆耀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按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其区农业局副局长、按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于伟杰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局长,其区农业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陈华杰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畜牧兽医渔业局总畜牧兽医师(副科级)职务;
冯树汉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主任科员,其区农业局主任科员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董秋洪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按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其区农业局按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陈小洪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按副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其区农业局按副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黄松飞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按副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其区扶贫办按副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李金旺同志任区畜牧兽医渔业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其区水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刘植伟同志不再担任区文化和体育局按副主任科员职务层次管理干部职务。
张建峰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云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刘 敏同志不再担任区循环经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