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3-27 15:40 来源 :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 58220次字号:

安区函〔201950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和上级驻云安各有关单位:

当前,气温回升较快,气候干燥,火险等级明显上升,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尤其是清明节将至,全区逐步进入上坟扫墓、旅游踏青的高峰期,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加大,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入最紧要关头。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各部门务必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劲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出周密细致的安排,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要集中精力,亲自部署,狠抓督促,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亲力亲为,狠抓落实,确保森林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防扑火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二、强化宣传,提高森林防灭火意识

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图文并茂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要在各林区主要上山道口增设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在景区、墓区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地方悬挂横幅、刷贴标语,提高干部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要增加宣传车和宣传喇叭的宣传频率和宣传时间,保持高压宣传态势。要注重“堵疏结合”,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方式文明祭奠。

三、加强巡视,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要充分发挥护林员巡护看守作用,增加临时护林员,严禁火种进山入林,对入山作业、春游踏青和扫墓人员要重点加强管理,对火灾多发区、易发区加大巡查力度,特别要加大散坟区域的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设专人严看死守。积极倡导公墓集中焚烧,严禁在林内烧香烛纸钱,要切实加大对非法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对违规用火人员依法从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开展督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挂镇、挂村”要求,分片包干,强化督促检查,履行职责使命。要针对清明期间群众上坟烧纸等祭祀活动大幅度增加的特点,加强与挂钩镇和重点山头所在单位的联络,深入各自的防火责任区,检查督促各镇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措施。各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也要成立专项检查组深入村、社区进行森林防灭火督查。

五、加强值守,做好防火应急准备

要完善扑火预案,加强森林火灾预警与处置响应工作。扑火机具设施要全面检修,确保设备齐全,性能良好。高火险天气,各级森林消防队和应急队伍要集中待命,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出击,快速扑灭。要把扑火安全摆到突出位置,科学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各有关部门要充实清明期间值班力量,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监督,确保信息通畅、值班人员在岗在位。遇到火情要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扑救,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按照森林火灾归口上报制度,统一由区森防办核实、上报和发布,联系人:李锦棠,电话:8638799,邮箱:yaxfhb@163.com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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